武汉市城建局通报2021年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检查情况
【信息来源:武汉市城建局】
【信息时间:2021-11-02 阅读次数: 】
各区(开发区)建设局:
按照《武汉市2021年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》文件要求,市城建局于2021年7月至9月,开展了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检查。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:
一、基本情况
本次“双随机一公开”检查,全市自查在建建筑单位工程项目543个,区级抽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的建筑工程项目110个,市级检查节能建筑工程项目14个,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建筑工程项目,区级下达限期整改单50份,市级下达工作联系函9份。
从检查情况看,各区领导重视,目标明确,措施得力,坚持标准不变、目标不变,积极贯彻落实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各项政策法规,建筑节能各项目标任务有序推进,工作成效进一步得到提升。各区按照建筑节能监管要求,创新监管方式,做到事前服务到位,事中督促到位,事后监管到位,黄陂、经开、新洲、青山、武昌、东湖高新、东西湖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能及时下达限期整改单,督促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认真整改。
二、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
1、武汉航发金融创新基地B栋:外墙保温系统组成材料进场复检指标不全,未见玻璃幕墙可见光反射比检测结果。
2、海伦时光一期7#楼:南向用窗与设计不符(未充氩气),保温板粘结剂检测结论引用标准不明确。
3、港湾江城二期(C区)A-1号楼:送检XPS保温板厚度与设计不符,粘结剂材料未按照GB50411-2019第4.2.2条第5点进行复检。
4、城南华府·书香世家6#楼:保温隔热材料未按照GB50411-2019第4.2.2条第2点要求进行复检。
5、金色港湾·君临水岸14#楼:未按照GB50411-2019标准6.2.2要求进行复检,未见门窗型式检验报告。
6、海林·康桥官邸(二期)6#楼:项目现场保温板厚度与设计不符。
7、青山贾岭村K3项目海伦国际三期23#楼:门窗节能工程有关要求不符合GB50411-2019第6.2.2中相关要求未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,未见外窗的复检报告,厨房、卫生间部位保温材料未按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施工。
8、新建租赁住房项目(江国路天工项目)2#楼:阳台门MLC2的门芯板部分未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。
9、武汉市光谷第二十四小学(豹澥第二小学)教学楼:门窗节能工程检测与施工的现场情况不符合GB50411-2019第6.2.2中相关要求,铝合金门的型材壁厚不符合要求,教室亮窗为禁止使用产品(单玻金属框)。
三、下步工作要求
(一)强化主体责任,抓好问题整改。建设、设计、图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要求履行各自职责。施工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主体责任,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、建筑节能标准的要求进行施工和管理。监理企业要督促落实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规范标准,切实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。建设单位要根据检查反馈的问题,抓好问题整改落实。
(二)加强质量监督,严格依法执法。各区要进一步强化建筑实体质量监督和工程建设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施工图审查、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监督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,严格按照检查反馈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,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、擅自变更节能设计、降低节能标准的责任主体,要依法依规查处。
(三)严格目标管理,促进高质量发展。各区要对照《武汉市2021年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》确定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,找差距、补短板,进一步推动《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》(DB42/T1319)在工程验收阶段的执行,加大绿色建筑、绿色建材星级标识工作的宣传引导,牢固树立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意识,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设计、施工及统计管理,确保全面保障完成《武汉市2021年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任务及工作要点》建筑节能、绿色建筑各项工作目标。
附表: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检查项目汇总表
武汉市城乡建设局
2021年10月21日
来源:武汉市城乡建设局
原文网址:
http://cjw.wuhan.gov.cn/zwgk_11915/zcfgyjd_11923/tzgg_11932/202110/t20211022_181740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