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标准《村镇住宅设计规范》(报批稿)专家论证会顺利召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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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信息时间:2023-03-15 阅读次数: 】
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《关于印发<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、修订计划>的通知》(建标〔2010〕43号)相关要求,结合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、农房建设相关工作部署,国家标准《村镇住宅设计规范》(以下称“《规范》”)编制组于2023年2月28日在北京召开了《规范》报批稿专家论证会。
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持。会议成立了以中国工程院江欢成院士为组长、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王翠坤和赵锂为副组长,西安交通大学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副院长周典教授、中冶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总建筑师蔡昭昀教授级高工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李忠教授级高工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总工李俊民教授级高工为成员的的专家论证组。编制组从编制依据和背景、主要章节内容等方面对规范进行了介绍。专家论证组认真听取了编制组的介绍,经质询、论证,专家论证组认为《规范》结构合理,内容完善,层次清晰,体现了国家对乡村振兴、农房建设的要求,各项技术指标准确、合理。《规范》涉及工程安全、舒适性提升、风貌保护等问题,以普惠性、基础性、兜底性民生建设为重点,落实国家针对乡村振兴的相关政策,对满足农村居民的迫切需求、推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宏伟目标具有重要意义。
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战略的需要,论证专家组同意标准名称改为《农村住房设计统一标准》,强调应因地制宜、充分尊重当地农村住房建设、改造的传统做法和风俗习惯。论证专家组最终一致同意《规范》通过论证,希望编制组在充分吸收专家意见、对《规范》修改完善的基础上,尽快向标准管理部门上报,尽快发布实施。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刘敬疆处长作会议总结。他代表编制组对专家组表示感谢,并表示编制组将加快标准修改上报进度,推动标准早日发布实施,从而为提高农村居民居住条件、改善生活环境、助力乡村建设、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重要依据和支撑。